康和证券违反公司治理 金管会罚董事长总经理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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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2日电)金管会对康和证券执行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康和证券违反公司治理且未落实执行内控制度,金管会今天开罚康和证券新台币144万元,并罚董事长郑大宇、总经理邱荣澄及法遵部副总经理3人减薪。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记者会指出,康和证券违反公司治理相关规定及未落实执行内控制度,影响证券业务经营,违规事实包括公司处理涉及郑大宇被检举案程序违反公司治理等。
证期局提出4大违反事实理由,第一、康和证券处理负责人被检举程序未依规定;第二、检调机关110年搜索康和证券及约谈郑大宇,在公司内部未有对人员涉讼垫付保释金作业有明确规范下,邱荣澄接获郑大宇来电,未经合理查证涉案原因,仅口头谘询部门主管意见后,即指示秘书签呈临时借款单调拨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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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非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成员例行性列席会议,且未于讨论及表决时离席,违反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第四、与客户承作自订杠杆股权选择权未充分揭露交易内容与风险;调整客户作业处理费率,未送权责主管准驳;客户对帐单寄送内部业务人员电邮信箱等作业面缺失情事。
订阅《早安世界》电子报 每天3分钟掌握10件天下事感谢您的订阅!高晶萍宣布开罚康和证券144万元罚锾并核处警告,同时命令康和证券委托非签证会计师针对改善后内控制度执行情形出具专案审查报告,至金管会认可缺失改善前,不得增加对子公司的转投资。
人员方面,金管会命令康和证券对郑大宇、邱荣澄及丁姓法遵部副总经理各调降月薪2成,分别为期6个月、6个月及3个月。针对检举案调查程序相关缺失,金管会另开罚郑大宇120万元罚锾。(编辑:潘羿菁)1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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